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_评审费发放的通知

时间:2023-07-04作者:编辑:审核:阅读:3317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项目负责人:

    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资金风险,规范报销程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就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执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校人字〔2022〕20 号)文件,应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量在标准限额内发放。

    2.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时应提供咨询/评审通知,并完整准确填写发放表提交财务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工作单位名称、职称或职务、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如电话通知的,应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事项内容。

    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关于“项目承担单位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付”的规定,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酬金发放应当通过校外人员本人银行卡发放,财务处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表格可登录财务处网站(cwc.nuaa.edu.cn)下载专区下载。

财务处

2023 年 7 月 1 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_评审费发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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