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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处简介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担负着学校资金的筹集、计划、使用、管理、监督与控制。财务处下设财务科、综合计划科、出纳科、收费管理科、基建财务科、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6个科室,另有无人机会计室、天目湖财务室,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和校医院委派会计员。

 

二、财务管理运行模式

 

三、组织结构

 

四、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校内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的财经行为,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收支活动。
(二)依法组织收入、培植财源,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
(三)负责学校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经费分配方案,经批准后下达各单位包干使用。
(五)负责统一管理学校各类经费、资金、外部银行账户,保障学校教学科研以及日常运行经费的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编报各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学校税收、物价、财政的报批及备案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学校统一管理的教职工工资、公积金、新教工住房补贴等,以及学生奖、困、助、贷、补等的复核与发放工作。
(九)负责财务内外部票证的购置、制发、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十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负责校内各类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参与财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对学校所属二级财务机构进行业务领导,监督检查其执行财经政策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十三)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存、借阅和销毁工作。
(十四)负责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以及校园“一卡通”系统卡的发放、注销及资金结算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