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年终奖励范围
学校人事处统一发放的年终奖励(含第13个月工资、各类绩效)、学院发放的科研工作量。上述年终奖励合并后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计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政策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
级数 | 全年一次性奖金区间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0元~36000元 | 3 | 0 |
2 | 36000.01元~144000元 | 10 | 210 |
3 | 144000.01元~300000元 | 20 | 1410 |
4 | 300000.01元~420000元 | 25 | 2660 |
5 | 420000.01元~660000元 | 30 | 4410 |
6 | 660000.01元~960000元 | 35 | 7160 |
7 | 超过960000元 | 45 | 15160 |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此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按其收入所在区间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申报方式
(一)普通人员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
包括在职、本校离退休返聘人员、长期聘用等人员,各单位通过财务处网上财务平台“薪酬发放管理系统”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长期聘用人员适用范围详见学校OAS《关于个人薪酬发放事项变更的通知》。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录入时请选择“薪酬发放管理系统”模块下的“年终奖申报”子模块,进入“年终奖发放录入”选项后,在“发放方案”中按“在职”、“离退”、“其他”等分别录入。
录入时需填列工号。其中:本校在职人员工号以7020、F7020、7021、Z9999、B20××等开头;本校离退休返聘人员工号以TX、XT等开头;长期聘用人员工号以W00、L00、CQ00开头。无工号人员将无法在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二)特殊人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
包括未返聘离退休人员、离职人员及已工作但未起薪人员,各单位填写《特殊人员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表》(见附件1),同时发送至shuiwu@nuaa.edu.cn及cnksyl@nuaa.edu.cn邮箱,在“网上报账系统”-“日常报销”模块中选择“劳务费”进行预约,并在纸质单据提交前至307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劳务派遣、兼职人员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
兼职人员是指在南航以外的单位任职并取得工资性收入的人员。上述人员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按“年终奖”方式申报(如按年终奖申报将造成“两处收入”,税务机关将要求补交税款)。劳务派遣人员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转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发放;兼职人员需从“薪酬发放管理系统”-“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中选择“其他劳务”进行预约,按劳务计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大家密切关注“年终奖陷阱”(即收入在某一区间段内,会出现年终奖高的扣税后实际收入反而会低于年终奖低的扣税后实际收入),避免合并后金额掉入“陷阱”内或上限附近,造成损失。陷阱介于{36,000.00-38,566.67}、{144,000.00-160,500.00}、{300,000.00-318,333.33}、{420,000.00-447,500.00}、{660,000.00-706,538.46}、{960,000.00-1,120,000.00}(见附件2)。各单位在发放年终奖时务必综合考虑人员的各项年终奖(含13月工资、各类绩效、学院科研工作量),避免出现 “年终奖陷阱”的情况。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1日,请各单位及时填报并将单据提交财务处,保证奖金顺利发放,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办理。
3.如遇银行卡丢失,请持身份证及补办的交行卡及时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综合楼330房间)登记卡号,以免出现发放不成功的情况。
4.每月正常发放的酬金或其他收入(含人工费、科研绩效等),不得纳入此范围,继续并入综合所得。
5.请遵照执行上述通知要求,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综合计划科联系,行政楼307房间,联系电话:84892683王老师。
财务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