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财务处定于2018年4月13日18:00——4月15日24:00对“网上财务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届时系统将暂停使用。
系统升级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位老师在4月13日18:00前将需报销单据提交并打印(校内项目转账业务除外),如系统中已填制的单据未打印,在系统升级后需要重新预约;
2.支付方式页面新增“项目转账”方式,系统升级后,校内零星项目转账(未包含在“项目转账”模块中的转账业务)通过该支付方式支付;
3.根据有关规定,报销电子发票需验真,本次升级嵌入了“电子发票”验真模块,自2018年4月16日起,所有1000元以上电子发票报销时请点击“增值税发票验证”,验真记录将打印在预约报销单上。
财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