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现就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提取申请单。自2018年1月1日起,学校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到财务处开具申请单。
注:到建行柜面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按规定所需携带的其他证明材料仍需备齐。
二、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学校教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操作指南详见中心网站。
注:1、网上提取业务,仅限于销户提取现金业务 和 购房一年内提取现金业务。(此两项业务也可直接至银行柜面办理)
2、转账还贷提取业务只能到银行柜面办理。
三、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学校教职工可以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内任一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建设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财务处
2017年12月26日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njgjj.com
登录注意事项: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大写) 密码: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00 (例:后四位1234,则密码为1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