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A4版“空白票据粘贴单”的通知

时间:2017-12-25作者:cwc   编辑:审核:阅读:2869

各位老师: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方便教职工查询,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财务处自2018年1月1日起,启用A4版“空白票据粘贴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A4版“空白票据粘贴单”按横向版式使用,切勿纵向使用,否则无法规范装订。
    2.各类票据应按日常预约报销中的业务内容分类,相同类别大张票据在上,小张票据在下,并按预约报销单业务内容打印次序顺序粘贴;各类差旅的车、船、机票应按提供的行程路线顺序粘贴。如有发票清单等,应粘贴在相应票据后。
    3.票据粘贴均应正面朝上,做到均匀、平整、美观、排列整齐。火车票平铺粘贴,互不遮挡,每份“空白票据粘贴单”最多贴9张火车票;除火车票外的其他票据应从左至右错开1cm左右距离,呈“鱼鳞”状粘贴,开口向右,确保每张票据贴在粘贴单上,不能以票贴票,不可遮挡有效信息,每份“空白票据粘贴单”一般不超过20张票据,一次报销票据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4.票据粘贴不可过于集中在粘贴单的某一侧,不能超出粘贴单边框,左侧不得超过装订线。
    5.票据粘贴时应用液体胶水,不得用固体胶棒粘贴,不得用订书机订票据。
    6.A4纸张大小的附件,不需要粘贴,直接附在报销单后即可。
    7.A4版“空白票据粘贴单”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可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使用。如使用相同规格的其他纸张粘贴票据,装订线位置等要求相同。

    附件:A4版式“空白票据粘贴单

财务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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