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暂付款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7作者:cwc   编辑:审核:阅读:659

各有关单位:
    为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暂付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一次暂付款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暂付款为2017年4月14日前在学校财务处借款未报销的各类款项:
    1.各类现金、零星采购借款,从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2.国内设备购置借款,从借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3.国外设备购置借款,从借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4.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借款,本次清理中必须完成报销或还款手续。
    二、本次暂付款清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在此之前暂时无法使用的借款,须及时退回财务处; 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销的借款,应由借款责任人提交书面说明,并做出还款计划,经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处备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销又未在财务处备案的借款,财务处将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原则,冻结相关经费的使用,直至报销或还清借款。
    三、借款明细可登录网上财务平台进行查询:
    1.项目借款查询:部门/项目负责人登录网上财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点击首页项目代码后的“借款”按钮可查询该项目所有暂付款;
    2.个人借款查询:借款人登录网上财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点击右上角“个人项目”菜单中的“个人往来款”可查询该借款人名下所有暂付款。
    望各单位领导、项目经费负责人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注:暂付款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财务处财务科联系,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01室、321室报销大厅2号窗口,电话:84892465、8489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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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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