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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民航教学实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采招办      访问量:451   发布时间:2016-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民航教学实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民航教学实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J2016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5-52108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校区基建处108室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5-521129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编号:J2016044;

2.项目建设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3.招标内容:项目招标代理服务:⑴代拟招标方案;⑵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⑶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⑸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⑹编制招标文件;⑺编制工程量清单;⑻编制标底;⑼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⑽组织开标、评标;⑾代拟中标公示;⑿办理中标通知书;⒀草拟采购合同;⒁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

4.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26325㎡;

5.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提供投标申请人2011年1月1日以来5项及以上、所代理服务项目中标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备注: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金额及时间以施工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资格送审文件的格式不做统一要求,但资格送审文件应涵盖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将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打印在送审文件的封面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10:0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校区基建处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实际获取时间视情况将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行政楼三楼31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编号:20160136

我校“将军路校区民航教学实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已经启动,本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资格审查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现就公告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报名方法: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承诺、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项目按苏建规字[2013]4号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3.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单位必须对上述必选条件作出承诺,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4.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提供投标申请人2011年1月1日以来5项及以上、所代理服务项目中标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备注: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金额及时间以施工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类似工程是指和本次招标相似或等同的同类型工程。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先减少可选条件,再逐步减少或降低必选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直至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为止。

2.本项目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其他

1.本项目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递交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送审文件。

2.贵公司递交的资格送审文件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在递交的同时,所报送的资格材料还须交验要求的原件核查。

3.资格送审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一式一份。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送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送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地址、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3时00分。

2.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基建处综合科108室

3.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校区基建处(校区车队东边)

4.联系电话:025-52112932  徐老师  025-52108802 (技术咨询) 石老师

            025-84893114  房老师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需另行通知;

2.投标地点:南京市御道街29号行政楼三楼31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需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南京市御道街29号行政楼三楼31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