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6-01-20作者:cwc   编辑:审核:阅读:2574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按其收入所在区间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表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一次性收入区间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元~18000

3

0

2

18000.01元~54000

10

105

3

54000.01元~108000

20

555

4

108000.01元~420000

25

1005

5

420000.01元~660000

30

2755

6

660000.01元~960000

35

5505

7

超过960000

45

13505

 举例说明:如全年一次性资金应发金额为21000元,对应收入区间在18000.01元~54000元之间,税额=21000*0.1-105=1995元,实发金额为21000-1995=19005元。

 

二、申报方式

 1.财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录入时请选择“薪酬发放管理系统”模块下的“年终奖管理”子块,进入“年终奖发放录入”选项后,在“发放方案”中按“在职”、“离退”、“其他”等分别录入。

    录入时需填列工号。其中:本校在职人员工号以7020F7020Z9999B2015等开头;本校离退休人员工号以LXTXXT等开头;其他人员工号以W00开头。无工号的人员无法在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2、邮件形式

    (1)其他长期聘用人员请填写《2015年度年终奖发放清单》(见附件1),以邮件的形式申报。录入时税率、速算扣除数、税额需填写完整,邮件请发送至shuiwu@nuaa.edu.cn,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在网上日常报销模块中,选择“劳务费”项目进行报销预约,并将上述纸质数据一并提交财务处。

    如发放人数在3人以内(含3人)的直接预约到经办人卡号(由经办人发放至个人),如发放人数超过3人请填写《打卡名细》(见附件2),发送至cnksyl@nuaa.edu.cn,实发金额填写扣税后实际打卡金额。

3.如长期聘用人员在外单位有工资性收入的,无法按年终一次性奖金申报,需从财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退休及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申报按劳务计税;由“一得”公司发放工资的人员可将年终奖转“一得”公司发放,并在取得“一得”的正式发票后报销。

 

附件: 1、2015年度年终奖发放清单.xlsx

       2、打卡清单.xlsx

 

 

 

 

 

 

 

财务处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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