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薪酬发放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如下有关事项:
一、在所有申报模块中,所有人员只能具备一种身份,每次申报应使用相同的身份。
1.学生;2.校内在职人员;3.返聘、外聘、长期临时人员;4.校外人员。
二、各单位临时聘用校内其他单位长期临时人员,如后勤临时工、校卫队员等,原则上应归入“返聘、外聘、长期临时人员”。
三、一张薪酬发放单据只能为一种发放项目,如“办班管理及课酬”和“加班费”项目不能在同一张单据上申报,否则会影响薪酬发放金额的核定。
四、“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中,发放项目 “人工费”仅指课题到款人工费。
五、“退休及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中,“其他劳务”项目仅指 “校外人员”为我校提供一次性劳务所发放的费用(包括项目评审费、咨询费等)。为规范税务数据申报,校外人员计税劳务发放应进入薪酬发放管理系统申报,如校外人员没有南京本地交通银行卡,则支付方式选择“其他”(如下图),银行卡号可不填列。
财务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