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学校各类人员薪酬、劳务等发放,自2015年2月27日起,财务处全面使用“薪酬发放管理系统”,除支付给校外人员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业务外,其余向个人发放酬金、劳务等费用,一律通过“薪酬发放管理系统”进行预约报销,同时按税务部门要求合并计税,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在职人员发放各类费用,请于每月11-25日之间向财务处提交预约单;
2.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nuaa.edu.cn,进入“网上财务平台”,选择“薪酬发放管理系统”;
3.按发放人员类别进行选择:
(1)学生:助研金、勤工助学等费用选择“学生酬金发放录入”;
(2)校内在职人员:加班费、各类酬金、奖励、津补贴、安置费、人工费、考务费、课题结算、评审费、校内教师答辩费、教学督导、年终考核等费用,选择“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录入”;
(3)退休及校外人员:临时工工资、外聘人员或返聘人员工资、校内离退休教师承担的评审费,以及其他外聘或临时人员劳务费,选择“退休及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
4.选择经费项目编号后,点击“提交”;
5.进入“其他工薪收入申报管理”或“学生酬金发放状态管理”、“退休及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打印预约单,提交财务处;
6.财务处制单完成后,个人可在“财务查询系统”-“教工其他收入明细”中查询代扣税款和实际发放的金额。
具体操作PPT详见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网上财务平台操作指南”中有关薪酬发放的章节。
咨询电话:84896940、84896941、84896942、84896943、84892336
邮箱:caiwuke@nuaa.edu.cn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