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财务服务观念,增强服务、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现结合财务处工作实际,特做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财经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现场预约接收的单据,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在原则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敷衍、不拖拉,首接者负责协调或移交相关科室解决问题。
4、财务规章制度出台与实施、业务操作流程变更与刷新等及时在财务处网页上公布;外部到款数据在财务处网页上每周予以更新。
5、热情接待,认真答复,杜绝“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不文明用语。
6、 认真处理投诉问题,及时向投诉者反馈处理结果。
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电话:84891109 投诉邮箱:ljf@nuaa.edu.cn
财务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