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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cwc      访问量:437   发布时间:2013-12-27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以下简称《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认真传达和学习《办法》内容,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办法》精神。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现予转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