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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发行和使用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通知
发布:cwc      访问量:306   发布时间:2013-06-17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住房公积金的高效管理和安全运作,在便民服务工作上提档升级,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自2012年7月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联合发行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公积金龙卡”),并从2012年12月开始正式全面对外推广发放,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为进一步方便职工了解和使用,真正实现“一卡在手,办事无忧”目标,全面快速推进2013年发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龙卡释义

公积金龙卡是由中心与建行联合发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标准的,带有银联标识的复合金融借记IC卡。公积金龙卡是中心为在建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办理公积金龙卡的意义

1、公积金龙卡是按照《条例》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新一代缴存凭证。

2、有利于缴存职工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包括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支取、公积金贷款、组合性贷款等,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3、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可免费获得中心即时短信提醒,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保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三、公积金龙卡的特点

公积金龙卡是以集成电路芯片为介质的银行卡,与普通的磁条银行卡相比,具有金融IC卡内置芯片,能够存储经过加密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防止银行卡被复制、冒用和盗刷。

四、公积金龙卡的主要功能

公积金龙卡作为新一代具备银联标识的金融借记IC卡,含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两账户各自独立。该卡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与银行金融业务系统的有效结合,信息准确、安全,使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更加快速便捷。公积金业务功能包括: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等。银行账户功能包括:办理存取现金、消费结算、转账支付、代收代付等业务。办理公积金龙卡后,职工可依托建行承办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省内所有建行自助设备,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五、推广发行公积金龙卡的工作要求

1、中心和建行郑重承诺为职工信息保密,充分尊重和保护职工基本隐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个人隐私等信息,请广大单位、缴存职工消除顾虑,积极配合职工个人信息采集工作。

2、全市各机关、事业、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应配合中心和建行办理公积金龙卡;其他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也要充分认识办理公积金龙卡的重要意义,积极向职工宣讲公积金龙卡的基本功能和使用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的完成职工信息核对工作,支持配合中心和建行共同做好公积金龙卡的推广发行工作。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办理公积金龙卡。

3、从2014年初开始,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提取、贷款、信息变更等业务均需通过公积金龙卡完成。职工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转账至其公积金龙卡账户; 持有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在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时,须以公积金龙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

4.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尽快明确专门人员,及早办理公积金龙卡,以便中心和建行加快推广发行速度,早日达到应发尽发。

在公积金龙卡办理、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中心和建行反馈。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