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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处务会议事制度
发布:cwc      访问量:247   发布时间:2010-11-29


为规范本处处务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性质

    处务会是财务处传达上级文件,部署近期工作,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的会议形式。

二、会议的组织

1、处务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副处长和处长助理参加,视工作需要,全体或部分科长、副科长出席会议,每次处务会议人数不得少于5人。经处长同意,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处务会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

3、处务会由处长助理(或副处长)进行会议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议事规则

处务会议事规则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四、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学校决定、决议和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

2、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财务规章制度。

4、财务工作近期的安排。

5、其他需由处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五、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应服从处务会安排,按时到会。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处长请假。

    2、与会人员对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传达外,无权外传会议议决情况和会议细节。

六、会议决定的贯彻和反馈

    1、处务会形成的决定由副处长、处长助理根据处务会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

2、处务会决定办理的事项,由副处长、处长助理负责督查和记录办理情况及结果,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反馈给处长或处务会。

3、处务会做出的决定,各有关科室都应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因情况变化无法贯彻落实的事项,相关科室应及时说明情况。

七、本规定从制定之日起正式执行,财字[2008]09号文同时废止。

财务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财务处处务会议议事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