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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须知: 关于报帐审批权限的说明
发布:cwc      访问量:379   发布时间:2010-01-02


各单位经费包括行政经费、科研管理费、发展基金、奖福基金及其他经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划分审批权限,分级审批、分级负责。各项经费负责人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责。

专项经费的使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科研经费日常报销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研经费发放外聘及返聘人员工资、评审费、助研费等劳务费需经科技部负责人签字,外聘及返聘人员工资还需经人事处签批或盖章;科研项目中委托加工等外部协作合同需经科技部(科研办、开发办)审签、盖章。

代管经费和独立核算单位存款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财务处内部审批权:

1、单张原始凭证金额不超过5000元,且该次报销或借款汇总金额不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由会计审核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

2、单张原始凭证金额在5000元以上,且该次报销或借款汇总金额不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由科长审批。

3、一次报销或借款汇总金额超过50000元由财务处处长审批。

4、独立核算单位付款(转账)金额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由出纳科科长签批,50000元以上由财务处处长签批。

业务科室:财务处财务科

电     话:84892336

联 系 人:刘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