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须知: 关于基建及修缮装璜工程项目报销手续

时间:2010-01-02作者:cwc   编辑:审核:阅读:295

基本建设及修缮装潢工程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工前必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建、维修审批表》;预付款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办清审批手续并填写“合同分批付款情况表”后予以付款;结算时按照《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建设及修缮装潢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审字(2008)24号),经审计后方可报销。

业务科室:财务处财务科

电   话:84892336

联系人:刘卫华

分享: